《煙臺市海岸帶保護條例》通過省人大批準
來源: 作者: 發布時(shi)間:2019/12/30 14:31:45 您是第1位訪(fang)問者
為了保護和改善海(hai)(hai)岸帶環境,維護生態平衡,根據《中華(hua)人(ren)民共(gong)和國(guo)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(hua)人(ren)民共(gong)和國(guo)海(hai)(hai)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(hua)人(ren)民共(gong)和國(guo)海(hai)(hai)域使用(yong)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規(gui),結(jie)合煙(yan)臺(tai)市實(shi)際,由煙(yan)臺(tai)市海(hai)(hai)洋發展和漁業局牽頭起草制定的《煙(yan)臺(tai)市海(hai)(hai)岸帶保護條例》于11月29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準,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。《條例》在以下四個方面有創新:一是針對市民親海需求問題,規定沿海區(市)人民政府、經濟功能區管理機構應當充分考慮市民近海親海需求,劃定和保護公共休閑海灘,完善海岸帶濱海公共活動空間,配套建設公共服務設施。二是針對海岸帶垃圾防治問題,規定沿海區(市)人民政府、經濟功能區管理機構應當加強海岸帶垃圾污染防治工作,落實屬地監管責任,建立“海上環衛”工作機制,推行垃圾分類制度,提高海上垃圾打撈、處理處置能力。三是針對沙灘和礁石保護問題,規定禁止改變沙灘的自然屬性,禁止非法圈占沙灘和礁石,除依法取得相關許可證書外,任何單位和個人禁止以任何形式開采海岸帶砂石資源,對非法采挖海砂的行為承擔的法律責任做明確規定。四是針對近岸養殖問題,規定依法劃定養殖區、限養區和禁養區,清理非法海水養殖,合理布局陸域工廠化養殖,養殖尾水應達標排放。